因为“州县亦熟知百姓之伎俩不过如此”,民与官斗,永远是输家。大清王朝社会矛盾处于激化边缘,轻则民众聚集,演成暴力事件,重则揭竿而起,“是以往往至于激变”。
    责任心极强的嘉庆皇帝几乎夜夜不能安眠。他在御榻之上辗转反侧,苦思解决之策。
    他决心加大“新政”力度,对贪官发现一个,撤换一个,绝不手软。
    从嘉庆七年(1802年)到嘉庆十年(1805年),几乎每个月都有重要的人事调整。全国的省部级高官,都被轮换了个遍。大大小小的贪官,又查出了几十个。可是腐败的势头,仍然没有丝毫减弱。各地基层政府的财政亏空,仍然越来越多。
    很显然,运动式的惩贪,到了嘉庆时期已经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原因之一,是与腐败官员的总数比起来,被发现和惩处者不到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腐败收益实在太高,而腐败风险实在太低。原因之二,是腐败已经成了官僚体系的常态,贪污成了官员生活的主要来源。一个人如果不贪污,则无法打点上司,结好同级,甚至无法在官僚体系中生存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朝廷“打老虎”已经演变成“水过地皮湿”,震慑力越来越低。
    耐心极好的皇帝也渐渐陷入焦躁。上谕中开始出现连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