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心涵的初中朋友,告诉宇光科技成城的公司是他的,宇光科技那边认为那个骗子是大客户,就放权给他签单,而且那个骗子说成城的店是他的,就等于他确实有实体店,于是宇光科技信任了他并且认为程心涵是那个骗子的员工,因为她每天都在拿货签单。
    然后那个骗子骗了宇光科技六百万元的货,每次送过来都是程心涵签的名字,所以宇光科技没有怀疑过那个骗子,因为那个骗子也经常出现在成城的公司里,看起来就像法人。
    这个商业诈骗实在太可怕太高明了啊。
    理论上,货品虽然是那个骗子骗的,但是签单的人确是程心涵,所以骗子跑路后,程心涵就要付上所有法律责任,因为她签名字了,并且是成年人,所以这个签名是生效的。
    都说名字不要随便借给别人做生意了,就这个道理,人的心是怎么也看不透的,一不小心就阴沟里翻船,更何况她还傻傻的去帮他的同学收货签名,以为人家是贪方便把货放在她公司的,没想到人家是商业诈骗分子啊。
    光是签个名就能出这么大的事情,更何况是身份证和名誉了,那简直是分分钟能害死一个人的。
    现在骗子跑了,宇光科技那边作为有实力的大公司,背后也是有点势力的,他不会容忍别人诈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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