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盯着他脚上的白色棉袜多看两眼。
混血骨相特别漂亮,即使隔着袜子,也能看出他脚掌轮廓很完美。
露出来的脚踝皮肤白皙,两边踝骨微凸,逼着寇离想扒光他,然后拍那种少儿不宜的照片,挂在卧室里当睡前背景。
瞿准换好拖鞋,眨眨灰眸,瞧着寇离。
“行,进去吧。”寇离扶着墙,曲起左腿,俯身把手伸到后面。
她脱掉自己的细高跟鞋,随意扔在玄关,又用同样方式扔掉右边的鞋,光脚踩着绵软的地毯,大步往里走。
走出去两步,寇离察觉到小弟弟没跟上来,转过去瞧了眼。
瞿准还停在原地,垂眸望着寇离随便乱扔的高跟鞋。
感受到灼热的目光,瞿准又把目光挪到寇离光溜溜的脚上。
寇离猜出他的想法,随意的解释,“换鞋太麻烦了,我在家里都懒得穿。”
她踮起脚尖,踩着毛茸茸的地毯,故意磨蹭两下。
涂了透明指甲油的脚趾,在斜洒进屋子里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像揉碎的白月光。
“而且,我把拖鞋给你了。”寇离拖长调子,软着声说。
听到她的话,瞿准体内所有感官神经,都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