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的罗密欧已经从悲痛中恢复过来,虽然热情大不如前,但好歹还是朝周笙笙扑了过来,这让她感到很欣慰。
然后它一口咬住周笙笙的拖鞋,将她往冰箱前面拽。
周笙笙这才明白,哦,它并没有和她和好如初,只是想吃猪肝拌饭了。
半小时后,罗密欧蜷缩在沙发边上啃盆子,她就坐在沙发上写日记。
周笙笙有写日记的习惯,虽不是每天写,但每周也会写上一两篇。
这样颠沛流离的人生,如果没有笔杆为伴,她怕她真的会忘记自己是谁,又曾经遇到过谁。
郑寻回来的时候已是凌晨,酒吧轮休的时间总是这样,他早已习惯昼夜颠倒的作息。
推门进去,他发现周笙笙还没睡,挑眉问:“在等我?”
“撒泡尿照照,再决定自己要不要想太多。”周笙笙头也不抬,伏案咬笔杆。
郑寻一抬眼,发现门口的衣架上多了件男人的大衣,烟灰色,料子挺括,看着都不一般。他心里一乐,随手拿了下来:“哟,给我买了件衣服?可以啊你,周笙笙,冲着这个,我决定原谅你的出言不逊。”
谁知道周笙笙忽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扔下笔记本跑了过来,一把夺过那件大衣:“撒手!”
然后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