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了。
    但在她的心里,早也已经将他当做了恋人。
    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她在人生最艰难的时候,竟然邂逅了他。
    黎今身上的每一处完美都叫她相形见绌,午夜梦回,她都不太敢相信会遇见这么好的他。
    黎今见她有些出神,便温声的哄她:“想什么呢,嗯?”
    她就认真的看他,看他轮廓鲜明的脸,挺直英气的鼻梁和明显对着自己才温柔了不少的眼神,“你是不是老天派来拯救我的?”
    这个说法真是愉悦了他,抱住她轻轻的揉,“所以你还不承认我是想干嘛,赶跑老天派来拯救你的神兵?”
    罗岑宵嗤笑他给个梯子就往上爬,又觉得他只在自己跟前展露出这一面十分可爱。
    大概爱一个人的开始就是因为他的可爱吧,女人是感性动物,每一天爱意都在加剧。
    罗岑宵还住在酒店里头,心里默算计着费用,不管他们是否是男女朋友,她还是想着到时候要把钱还给他。
    黎今觉得她算账的模样很可气,又拿她没办法,转念一想:“要不咱们搬出去得了。”
    罗岑宵被他这个建议吓了一跳,“搬出去?”
    “我在溪城还有一处房产。”他捏着她柔弱无骨的手指:“咱们搬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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