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我?”般若自说自话。
那阿姨笑笑说:“霍先生吩咐过,叫我们不准吵醒你,他让你起来以后先吃饭,他还给你留了字条,就放在餐桌上。”
般若听了这话,来到楼下古木色样子极简的餐桌旁,那里果然有一张字条。
般若没想到,这字条居然是用毛笔写的,虽说是毛笔写的字,可却跟钢笔字差不多大小,般若原本就喜欢写小楷,深知这样的小楷要想写好是非常不容易的,然而,霍遇白的字不仅写得好,而且是好到可以拿出去售卖那种,想必他要是不做生意,去做个书法家,也足可以成名。
更让般若惊讶的是,霍遇白的字居然也有姜夔的影子,上次霍遇白问她是否喜欢王羲之,当时的她回答说更喜欢姜夔的小楷,她本是实事求是,没想到霍遇白却是其中的行家,般若想到自己曾经的那番话,忽然觉得有些贻笑大方。
她看向那写在水纹宣纸上的留言,只见霍遇白写着——
我帮你请了假,不用担心迟到。起床后请吃了饭再走。
落款是陵岳。
般若猜想,这应该是霍遇白的字。
她坐在餐桌旁,看着佣人端来的精致早餐,正要享用,却听到厨房的门忽然被人推开。
一个人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