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各自揣兜跟着散步的人群一起慢慢沿街走着。
离他们小区没多远的地方就是步行街,两个人走了一小段儿,潘维就见着了里头的奶茶店,拉着傅锦之一定要喝。
他一直喜欢喝些七七八八的东西,几十万的酒喝过,上千一杯的咖啡也喝过,但到头来的还是念念不忘的糟糠妻还是两块五一罐的可乐和学生们顶喜欢的奶茶。
傅锦之付了钱之后就站到了人群外,看着潘维一个大高个儿趴在等候区的前面,兴致勃勃地看着店员往茶上倒奶盖,宠溺笑笑。
捧着两杯奶茶挤出人群,潘维冲着站的老远的傅锦之招呼了一声大步跑过去。
傅锦之似乎是遇到了熟人,正侧身和站着的人说着些什么。听到潘维的声音,蓦然回头就看见他顶着身后的一片霓虹光朝他跑来。
他的眼神连他自己不自觉得都开始变得温柔起来。
“跑这么急干什么。”结果潘维手上的奶茶,傅锦之自然地用小签戳开一杯先递给潘维,自己再拿过剩下的一杯,“刚刚遇见的,这是我师兄和嫂子。”
说着,他转身朝两个站着的人指了指。
潘维笑着点头招呼,却发现那个站着的人格外眼熟。
“我们见过的,送文件那次。”那人见潘维有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