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梁山的“国债”——或者说“山债”更妥当些——由梁山的信誉作担保。换句话说。只要梁山不散伙,债券就一定会到期兑现。
认购债券的不止可以是梁山众好汉,山上众喽啰,还有周围那些把梁山当青天的老乡们,也都在潜在债权人之列。聚沙成塔,就算每人认购的数额微不足道,合起来也能是一笔可观的现金。
其实政府借债的事情,中国历史上久已有之。“债台高筑”这个成语,就来源于战国时周赧王向富商地主筹集军费,结果无力偿还,只好爬到高台上躲债的故事。但长久以来的观念,“朕即国家”,政府的借贷,一般都是以统治者的私人名义进行的,偿还时也用的皇帝私房钱、嫔妃的脂粉钱,等等等等。并且借钱毕竟是一项很丢脸的事情,不到山穷水尽,没有皇帝肯这么做。
而把政府与统治者分开,纯以政府的信誉担保,利用契约精神,光明磊落的借钱,则是来源于……潘小园不清楚,总之不像是宋朝人能干出来的事儿,多半源于几百年后的西方。
“甚至,”潘小园越想越兴高采烈,“债券还可以在市场上买卖。譬如柴大官人买了一百贯年利率百分之五的债券,规定一年后兑现一百零五贯。可半年后柴大官人急需用钱,可以以一百零三贯,把债券转手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