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城里那个寒酸的府衙也终于重新有了人气儿:一群立功了的好汉和官兵,混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从此结为生死之交。
潘小园隔墙听着那声振屋瓦的喧闹,抿嘴笑着,知道武松在那儿,也知道自己身无寸功,没杀一人,也不太好过去凑热闹。况且一群大男人喝酒能有什么好看的,于是乖乖等在营里。
可没等多久,却有个小兵被派来叫她了:“嫂子,嫂子!大家伙儿请你去府衙喝一杯!”
她吃一惊,见那小兵神色认真,这才信了,忙说:“等我准备准备。”
不知要她去做什么,难不成是作为“家眷代表“,让人观瞻的?
还是略略整理一下姿容,不能给她家武二哥丢脸。长途跋涉这么久,打扮自然算不上精致。日日都是素面朝天,脸上稍微沾点灰土,就是毫不起眼的路人甲;衣衫也都是棉麻粗布,有时候还不得不换上男装,算不上好看。
这会子赶紧洗个脸,从行李最底下翻出花露香粉,还是大半年前在东京城里买的,还剩着一半没用完,化开敷上;头上盘个简单低垂的髻,尽量显得贤惠良家妇;急切间找不到第二根钗儿,在盒子里掏摸半天,摸出来根镶玉梅花钗儿,记得是史文恭买来送她的,居然忘记还——天知地知,戴上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