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她,对她不是男女间的喜欢,说他对她只是习惯;刚磊子也说他习惯安排她的生活,习惯了照顾她。
扪心自问,他确实很习惯她了,习惯得就好像她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习惯得他甚至于从来没想过——
他爱不爱她?对她是不是男女情爱这样的问题。也从没想过她会离开他!
他们自小一块长大,小时候她总粘着他,长大了她喜欢他,除了这一回,她一直都听他的话。而他和她在一起也特别安心,他跟她胜过血脉相连。他们知根知底。
当初向她求婚亦是缘于此。那会人在异乡,象漂泊不能停的飞鸟。城市熙熙攘攘,万家灯火温馨,但他还是一个外乡人。后来带了她过来,不知怎的,就再没有过那种思乡的,近乎感伤的情绪。那种累到身心俱疲时,不免会有的低落。没理由的,有她在,他安心。
而如果在乎就是爱,忠贞就是爱,那么,他想,他是爱她的!这几年在外边应酬多,遇到好些投怀送抱的,他看着厌烦,一个也瞧不上。就若他从前所言,他是真的认床!和她在一起后,跟她在他身上签了名,盖了戳一样,他的身体自动组装排他系统,他的身体只认她!
又如果思念就是爱,如果为之吃不香,睡不好就是爱,那么,他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