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疯,害死了她。
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双猩红暗沉的眼,长睫微颤,眼角湿润。
它的主人是个身姿颀长俊秀面容极尽出色耀眼的年轻男子。
这个男子好巧不巧正是她的发小。
两家是世交,他们认识时,对方一家刚从国外搬回来不久。俩人青梅竹马从六岁认识便一直待在一块儿,从小学直到高中都是同桌,连大学都上的同一所。
唐棠生得极其好看,竹马的少年亦是如此,他们仿若天造地设,站在一处便是一道极亮眼的引人驻足的风景,全校同学都当他们是一对情侣,高中学校的校园论坛直到他们上了大学,榜首还是有关他们的帖子。
当然,当事人唐棠并未承认,但也没有否认,实际上只是懒得搭理。
少年亦如她一般。
师长问起,两人都默契地一致否认。
班主任虽觉俩孩子有些问题,也曾联系双方父母,但大人都并未放在心上。做老师的也不好多说什么,看在他们学习成绩常年高居榜首也并不多管。
唐棠八岁时,父母离异,她跟了父亲。
父亲常年工作在外,一年也就回来个那么四五次,每次待上个一两周甚至几天便又走了。日常对女儿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