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所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同原告沟通。
    让宋暮雪没有想到的是,律师函寄送到达的第二天下午, 被告就来到事务所,说是有事要跟宋律师谈一谈, 但希望避开原告武文玉女士。
    这个要求让宋暮雪觉得很意外,但人已经找上门了, 紧急通知武文玉过来也不太可能, 只能先听听看她想说什么。
    结果被告的要求奇怪得很,说:“我知道武女士在怀疑什么, 但我真的没有诱拐她的女儿, 希望她能撤诉。另外, 如果她需要寻女基金的话, 我可以资助十万块——匿名。不知道宋律师能不能代我将这些想法传达给武女士?”
    被告出现之前,宋暮雪怀疑过武文玉的消息来源。仅凭一张模糊的照片就定罪, 这显然是不严谨的,她觉得极大可能告错了人,因此才寄送律师函,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交谈, 解开误会并且和解。但现在被告这样急不可耐地出现,一开口还是这样的立场,让宋暮雪的瞬间起了疑心。
    “我还不是律师,只是助理。”宋暮雪解释之后问:“您为什么不亲自同武女士谈谈?如果存在误会, 当面解开不是更好?”
    被告面露难色,说:“我不擅长跟人打交道,如果不能代为传达的话就算了,随她告吧,反正我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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