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大明惊变 > 第5节
不与官员们群坐,由是得绰号“顾独坐”。
    [11]明代地方行政分为省、府、县、里四级,在省一级设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别统管行政、军事、刑名,直接对中央各部负责,互不统属,互相制约。但中央为了加强对各省的控制,经常临时派出中央官员了解、处理地方事务,协调军政事宜,此即为巡抚制度——“巡抚之名,起于懿文太子(即明太祖朱元璋长子朱标)巡抚陕西。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朱棣遣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以后不拘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毕复命,即或停遣”。明宣宗初年,熊概、叶春等人出巡江南,“南畿(明代除省之外,又有两个相当于省区的地方:南直隶(或称南畿,以南京为中心)和北直隶(或称北畿,以北京为中心)、浙江设巡抚自此始”。由于明宣宗朱瞻基发展完善了巡抚制度,曾大量增设各部侍郎充任各地巡抚。于谦曾以山西道监察御史身份巡按山西各地,不畏权贵,为许多案子平反昭雪,声名很高。明宣宗正式设立巡抚后,亲自书写于谦名字交给吏部,于谦因此越级升迁任兵部左侍郎,巡抚河南、山西等地,但巡抚是其本职,兵部侍郎只是挂名。明英宗朱祁镇即位后,于谦依旧负责按察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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