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大明惊变 > 第15节
   到了汉朝,残酷的殉葬制度被彻底废止。汉朝明文规定:不许任意杀人和用人殉葬。唐朝李世民当上皇帝后,不仅不准用人殉葬,还规定严厉禁止厚葬,凡五品以上官员和勋亲贵族一律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处以严刑。他在安排自己的陵寝时,亲自规定:以山为陵,表示不占用良田,能放下自己的棺木即可。
    然这一残酷制度在明朝再度被恢复。明太祖朱元璋次子秦王朱樉死后,朱元璋即下令两名王妃殉葬,正妃为元将王保保[7]之妹,次妃为明开国名将邓愈之女,由此重开殉葬制度,并且一直沿用下去。
    朱元璋死时,被迫殉葬者有四十六人,均为没有生育过子女的妃嫔。明成祖朱棣也效法自己的父亲,死前留下遗诏:“丧服礼仪一遵高皇帝遗训。”殉葬妃嫔多达三十余人。此后的明仁宗朱高炽、明宣宗朱瞻基也各以五妃、十妃殉葬[8]。
    蒋苏台听说词主郭爱是宣宗皇帝殉葬嫔妃,很是惊讶,道:“宣宗皇帝有十妃殉葬,当今皇帝有圣旨予以追谥表彰[9],昭告天下,没有姓郭的呀。”
    杨埙道:“因为郭爱入宫才二十天,不巧赶上宣宗去世,不幸被圈去为皇帝殉葬。未获得追谥,盖因她入宫时间太短,且不愿主动殉葬,抗拒了一番,才被迫自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