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神圣的。解脱自己,皈依自我,也就必然得到世人的认可。记得,当我还很小的时候,有位颇受人尊重的师长。他习惯不厌其烦地向我灌输宗教的古老教条。有一回,我禁不住回了他一句。听到我说,如果我完全靠内心的指点来生活,那么我拿那些神圣的传统干嘛呢;我的这位朋友提出说:“可是,内心的冲动可能是低下的,而不是高尚的。”我回答说:“在我看来,却不是如此。不过,倘若我是魔鬼的孩子,那么我就要照魔鬼的指点来生活。”除了天性的法则之外,在我看来,没有任何法则是神圣的。好与坏,只不过是个名声而已,不费吹灰之力,便可以将它从这人身上移到那人身上。唯一正确的,是顺从自身结构的事物;唯一错误的,是逆自身结构的事物。一个人面对反对意见,其举措应当像除了他自己之外,其它的一切都是有名无实的过眼烟云。使我惭愧的是,我们如此易于成为招牌、名份的俘虏,成为庞大的社团和毫无生气的习俗的俘虏。任何一个正派、谈吐优雅之士都比一位无懈可击的人更能影响我、左右我。我应当正直坦诚、生气勃勃,以各种方式直抒未加粉饰的真理……
    我必须做的是一切与我有关的事,而不是别人想要我做的事。这条法则,在现实生活和精神生活中都是同样艰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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