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的归纳分类,又只能在“别情”、“随情”中体现出来,此可谓“味出于情”;但同时,“别情”、“随情”又听命于“味”,为了“味”而现身行事的,此可谓“情出于味”。
在现代戏剧中,戏剧的基本情调和一系列具体的情景、动作,究竟谁出之于谁?为前者出后者,从后者出前者——就是这样互出互存的关系,不存在第一性、第二性的序列。面对着一个复杂的关系企图寻求一个十分简捷的答案是不明智的。
总之,《舞论》通过对特殊的美学概念“味”和“情”的论述,展示了古代印度戏剧学家心目中戏剧表现内容的过程。
首先,在他们看来,追求各种基本情调,是戏剧创作的重要任务,基本情调明确了,戏剧才能对症下药地发挥社会作用(如上引给什么样的情况“赋予”或“施予”什么)。
其次,基本情调不应架空虚设,而必须让它们有具体的、各别的体现,而这种体现又以送达到观众、产生感应效果方为圆满。
再次,一切具体的、各别的戏剧情景和戏剧动作,必须围绕着基本情调,配合和表现包含着共同性的基本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