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想让编辑知道自己的真实年龄。她不想用自己的年龄为噱头进行炒作,可编辑如果知道了她年纪小的事实,很难不以此为卖点——毕竟未成年出书虽常有,但大多数都是十六七岁的。十岁的长篇作者,真不常有。
叶蓁蓁就先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要不要提出和出版公司签一个保密协议,在叶蓁蓁满十六岁之前不要对外公布她的年龄,以免影响她的生活和学习。
不过赵秋月的想法和叶蓁蓁不一样,看到女儿有写作这方面的才能,赵秋月倒是很想借机炒作一下,把女儿变成一个“小明星”。
叶蓁蓁可不这样想,虽说张爱玲说过“成名要趁早”,但成名过早不一定是一件好事,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现代版的“伤仲永”。
在叶蓁蓁的再三请求之下,最终她和赵秋月决定还是要和出版方谈一个保密协议,不过这个协议的有效期是三年。三年后叶蓁蓁十三周岁,上了初中,初中生出版言情听起来就没有“小学生出版言情”那么惊世骇俗了。
果然编辑得知叶蓁蓁的真实年龄之后大为震惊,并且非常激动,打算以此为卖点进行宣传。
隔着互联网,叶蓁蓁赶紧装出赵秋月的语气来,和编辑谈保密协议的事情。如果编辑不答应,这合同她就不签,大不了另投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