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通往c栋楼的,他完全可以直接走楼梯到达顶楼的1102室动手杀人。
而另一名与万树广同一宿舍的保安说了一个很有用的线索。案发次日,万树广在宿舍换衣服时,他看见他左胳膊上有两排被什么东西咬过的痕迹。当时还好奇地问了他怎么回事,他的解释是昨晚不小心被一只流浪猫咬了一口。
万树广曾经在案发时间去了c栋楼;胳膊上还有被咬过的痕迹;虽然他说是猫咬的,但是警方的鉴证人员将他的左胳膊上那两排淤清未褪的齿噬痕迹与贵宾犬公主的牙印做了对比,两者完全吻合。
此外,在万树广宿舍里搜查他的私人物品时,还发现了其中一双鞋的鞋底上有肖倩卧室里的羊毛地毯纤维,足以证明他曾经在案发现场出现过。
证据确凿,容不得万树广抵赖,他最终承认了自己就是真凶,但是他却坚决否认自己是受到罗北川的指使杀人。
万树广说自己杀肖倩的理由很简单,就是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理由是她太高傲了,平时进进出出眼皮子瞟都不瞟他们这些保安一眼,如果有什么事需要使唤他们就把他们当成下人一样呼来喝去,这种不被尊重的感觉让他特别恼火。怒火在心头积压得久了,就演变成强烈的杀人念头,下定决心要干掉这个臭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