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你唱一首歌给我听吧?”
“啊!我?”
“对呀,就是你。我想听你唱歌。”
雷霆无法不苦笑:“亲爱的,你怎么会突然想听我唱歌呢?你知不知道,我唱歌可是杀手级别的。中学时代,我的歌声曾经把一位同学送进了医院。”
池清清无法不好奇地追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中学时代的雷霆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英俊少年。他刚上初一那年,班主任老师只看颜值不问实力,一定要选这个小帅哥和另一个漂亮女生一起在新年联欢会上献唱。
当时雷霆还很上心地每天戴着耳机练歌,力求不辜负班主任老师的厚望。结果,比赛那天他和搭裆一起站在舞台上开唱后,一紧张跑调跑得十头火车都拉不回来。愣是把一个同学笑到医院去了,因为他笑岔了气,肚子疼得受不了。
这件事发生后,雷霆被人笑话了好久。同学们都说听别人唱歌要钱,听他唱歌要命。
雷霆提起的这桩陈年旧事,让池清清反而越发想听他唱歌了,一迭声地催促他说:“我要听,我就是要听。你快唱一段给我听吧,快点啊!”
“那……好吧。这是你自己要找虐啊!受不了赶紧说啊!”
池清清的强烈要求,让雷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