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清。
    按照法律,继承人如果不想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是,一旦尝到了甜头,哪还停得下来。那位老人名下的流动资金确实是没有了,可是还有许多商铺,租金不菲。甚至还有一个仍旧在运转的公司。
    那件案子最后被定性为自,杀,碎,尸。而自杀,是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的。
    家属找了很多次,甚至连省厅都惊动了,可结果还是一样的。自杀。
    多次寻求无果之后,家属绑架了鸿嘉,要求她的老师以及办案警察重新查证,他相信他的叔爷爷绝不是自杀。而那个人家属,偏偏是她当时的男朋友。
    说真的,法医系的学生,真的比其他医学系的学生更不好找男/女朋友。
    虽然当时她也替男朋友感到惋惜,却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事。简直颠覆了一直以来的印象。
    据说因为找到的尸体并不完整,是散落的尸块,所以侄孙觉得绝不可能是自杀,自杀的人怎么可能没留个全尸呢?
    后来,鸿嘉的老师说:也许,很多时候,人们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