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天下于一,而复正其统。”脱脱兼采二王之说,独断曰:“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至此,争论半个多世纪的义例问题得以解决,“议者遂息”。于是,乃立三史凡例。
    一、帝纪:
    三国各史书法,准《史记》、《西汉书》、《新唐书》。各国称号等事,准《南史》、《北史》。
    二、志:
    各史所载,取其重者作志。
    三、表:
    表与志同。
    四、列传:
    后妃、宗室、外戚、群臣、杂传。
    人臣有大功者,虽父子各传。余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
    五、疑事存疑,信事传信,准《春秋》。
    四月设局,开始纂修。
    四年(1344)三月,《辽史》成,由都总裁脱脱上《进辽史表》,首尾不及二一年。参与编修者有铁睦尔达世、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吕思诚、揭傒斯、廉惠山海牙、王沂、陈绎曾、徐爵等。
    其材料则取自耶律俨的《辽实录》、陈大任的《辽史》、叶隆礼的《契丹国志》、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前朝各史的《契丹传》和志、状、碑石等。
    其内容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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