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怎么过敏的,他只让我把医院的地址跟病房号发给齐寻,中间怎么做,我问他,他完全都不告诉我。”
    路漫兮打了个冷颤,喜欢她?喜欢她还故意在饭菜动手脚让她过敏住院?
    坦白说,这种喜欢比纪承淮的感情更让她难以接受。
    那是不是如果有必要的话,甚至可以让她断手断脚?
    程昔大概也知道路漫兮在想什么,也懒得光明正大的开始幸灾乐祸起来,“怎么喜欢你的男人……都这么不正常啊。”
    这大概是她比路漫兮有优势的一点了!
    至少喜欢她的男人,不会这么的丧心病狂。
    路漫兮翻了个白眼,“那男人有什么特征吗?”
    程昔摇了摇头,后来想起他的声音,迟疑着道:“我总觉得我应该是见过这个人的,因为他的声音实在是有些熟悉,说不出来的那种。”
    “圈内人?”
    “我不知道……这两天我想破了脑袋也没想起,连那声音是什么样儿我都忘记了,只知道我应该是见过这个人的,至少说听过他说话的。”
    这算不算是有线索,但程昔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见过的人太多,难不成跟大海捞针一个个去找?这不现实。
    这件事说到这里就该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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