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上钟表指针指向十一点钟。而八个小时前,我于手术通知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同意给庄年华进行开颅手术。
    同时,我另外写了一份承诺书,完全出于自愿:
    「今秋水愿意为了救庄年华放弃自己的生命,自愿无偿献血给庄年华,庄年华需要多少就愿意捐献多少,直至我身体最后一滴血。请医生务必尽全力挽救他的生命,当我们二者只能选一个的时候,先救他。」
    医生大概也没有想到我会写下这种东西,签了名字按了手印,这种情况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院长郑重的将两份签字协议叠了起来收下,看着我的视线多了些人文关怀。
    “孩子,你放心,我们会尽力的。你的也是,他的也是。”
    而我当时只是固执的咬着下唇,轻轻摇头,看了一眼院长,一滴饱满的泪珠就滚落下来。
    “先救他。”
    庄年华,时至今日如果我还不信你说的喜欢我,那我就根本是没有良心。
    如果我不尽全力挽救你的姓名,那我就是没有情义。
    到今天才觉得,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到今天忽然想说,哪怕没有名分,就和你在庄家这么呆上一辈子也没有什么。
    我就是想着这些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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