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的执念。
    这个执念始于很早,因为邱向阳本身是这样的特殊身世,所以她很早就开始主动的去了解抚养和赡养的各种官司和新闻。
    在现实中,社会和法律都对父母太过包容了,父母就算不抚养子女,一分钱都不给,子女也必须赡养子女,这样的现实令人愤怒,但是更多的是无奈,谁让中国就是一个讲究孝道的人情社会呢,子女再愤怒,再觉得不合理,也改变不了现实,因为这一变,挑战的就是中国传承几千年的伦常,除非再出现一个开天辟地的伟人,像太、祖那般将妻与夫放于平等的位置上,让子与父也处于平等的位置上。
    而且令人愤怒的事实还不只是如此,更更愤怒的是,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不可以向父母追讨抚养费。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如果不是以上的两种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而在现实操作中,还有十六周岁这一条线,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不再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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