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的表现,那么天地之间,就绝对没有一个真正的大公了。《阴符经》曰:“天之至私,用之至公”。其意是说大公与大私本无一定的界限。如果整体自私到了极点,私极就是公。换言之,大公无私到了极处,即是大私。反过来讲,这种大私,也就是大公。
世间的道理,无论大小粗细,公私是非,推理到了极点,也就没有一定的标准与界限,都是人为有心有识的分别而已。太上所言及阴符经所论,皆是就道体与道用的转换变化而言,亦是对公与私对待关系的辩证。读经者可自悟其中深层之理。
本章以“以不自生而能长生”,“后身而身先”,“外身而身存”,“无私而成私”四对矛盾关系,阐述顺逆对立着的双方互相转化的辩证法,其中蕴含着甚深的哲理。有人认为这是老子为人处世的“面南之术”,说无争争、无私私、无为为等观点,是老子为了维护统治地位的狡诈之术。这实在是对太上的一种莫大曲解。
所谓“无私”,即普济万物而惟独无我之道也。非至诚无妄不能有,非我心与万物一体不能行。圣人无私,所以能成就天下之私。人心若能无私,心地必然像天地般宽广,正气必然像虚谷一样具足,何愁不能与天地共长久。
明白了这个道理的奥妙,再反观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