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道德经讲义 > 第4节
   此章开口即说炼精化气之道。人既得精气神于一身,就要一心一德,而不能偶离;若心意稍有散离,则精气神三宝就不能凝聚合一。故太上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营”者,血也。血生于心,魄藏于肺。心须照于丹田气穴,一心不动,日魂方注于月魄之中,月乃返而为纯乾。这是由心阳入于肾阴,阳神火照入阴血水,虽水冷金寒,却被神火烹煎,而真炁油然上升。
    《黄帝内经》中认为人体生命有两大关键,就是“营”与“卫”。“营”是指人体中的血液和养分等作用。“卫”是指人体生命的本能活身,属于元炁的功能。“营”中有“卫”,“卫”中有“营”,两者必须平衡,一有偏差,就成为病象。
    至于“魂”与“魄”,即人体内的一阴一阳,连合互用。“魂”为阳性,魂字左傍有“云”,象征着云气的轻清上升。一个人的精神清明,如云气蒸蒸向上,便是“魂”的象征。魂表现在人的工作生活中,就是精神;表现在睡梦中的变相活动,便是灵魂。“魄”字左偏旁是白,一半形象,一半会意。表现为人的生命活力。俗话所说的人有“气魄”、“魄力”等,就是这个意思。
    道家学说认为魂魄在人的生命中普遍存在。不经修炼,魂魄始终分离,不能凝聚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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