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之“常”,即大道运行之常规,自然无为,不变不易。“知常曰明”,是说修真常要到常道中去修,在世俗中去修,在尘中去脱尘,在火中去栽莲,在顺逆等不同环境条件下,去经受现实中的磨炼与考验,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修心炼己,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无私奉献,积功修德。以一个常人的平常心去修真。先修好一个合格的有道德之人,做一个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先修好人道,才能修天道,做人的五德不具,难以进入仙道而修。
“常”,还有“经常”、“持常”等含义,就是要明白常道之理。大道之理蕴含在万事万物的性理中。天下万物皆为天德所育,故世间平常事物中皆有大道之理,皆有德理、事理、物理,俯拾皆是,悟之修之者即得,不悟不修即失。但人们往往与道擦肩而过,弃小而失大。此正是忽视常理,失却其明的偏颇。
“明”者,即心性虚灵,虚静至极,性体所生的光明。以此性光日日内照,即可观见万物之本根,使性命复归于光的本源,直趋光明之境。常清常静,即可常明。当慧性觉明之时,性中的暗昧消失,天下万物之理,明白如镜。性之本体,圆陀陀,光灼灼,朗照一切,常光常明。人若能心不起邪思,意不入妄见,守其真一之无机,养我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