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他不得已的苦衷。
这件事细究起来,还得从季如尘的身世说起。
十二年前,灵石县衙一位姓季的老捕头在外出办案时,途经临县,偶然救下了一个昏倒在路边的孩子。那孩子因头部受了严重的刀伤而失去了记忆,既不知自己是谁,又不知自己从何处来。
季老捕头本是孤身一人,见这孩子可怜,便收了他做义子,并让他随自己姓季,取名如尘。
季如尘十六岁那年,季老捕头在缉捕盗匪时不幸殉职。当时的知县大人见季如尘这少年无依无靠,甚是可怜,且也多少会一些拳腿,便让他在衙门里做了一名不在册的捕快,总算能混上一口饭吃。
然而这季如尘怎么说也是一个来历不明之人,既无田地,又无户籍。虽然历任知县大人都还算通融,让他在衙门里一直当差,但由于他身份尴尬,是不可能有正式职司的,当然也就更不可能得到任何补缺做捕头的机会。
而且,季如尘虽是从他义父那里学了些粗浅的功夫,却只够用来对付那种不入流的鸡鸣狗盗之徒,实是派不上什么大用场,平日里便也只能做些闲差了。
按理说,衙门里像季如尘这样普通的捕快也有好几人,跑腿打杂的事也不应都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可问题是,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