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大洪荒纪 > 第九十四章拿手绝活,和稀泥
至于充满了敌意!
    无他,龙族的实力经过龙汉初劫,虽然势力大损,连祖龙都陨落了,但架不住龙子龙孙一代又一代的努力,龙性本淫,一言不合就搞杂交品种,凭借着龙种优势,改造妖族的情况太普遍了。
    君不见,覆海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加之大部分龙种对龙族极强的归属感,使得四海龙族的元气恢复极快,因此妖族对龙族忌讳莫深。
    一个拥有同化能力和繁殖能力的种族太可怕了,绕是妖族家大业大也招架不住龙族种马的腐蚀!
    一般的杂龙在洪荒尚且不受待见,更别提一个拥有祖龙之相的龙族,妖族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陆寒还好,有血脉阶位极高的麒麟血统打掩护,生生抵制住祖龙精血的龙化,使得妖族对其多少对其有些青睐。
    麒麟的名声比起龙族好太多了,妖族也对麒麟族极为优待。
    这是真正统治过洪荒大地的王族,后来衰落完全是因为不得已应战,一口气抵御海洋龙族,统御天空的凤凰一族,导致直接伤到种族之基,现在犹在舔伤口。
    北山氓龙化的程度比起陆寒强大太多了,差不多化了真龙,这要是让北山藏看出破绽来,剥皮抽筋肯定跑不掉!
    北山藏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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