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国人并非认为鬼是害人的,因中国对先人是极度崇敬的,如屈原《九歌·山鬼》。五胡乱华后,佛教站稳脚跟后为了抬高佛的地位,把中华本土神贬低成六道或者收编成低于佛的存在。
在中国文化史上,商、周时期产生了永不死亡的先妣神观念,东汉末期产生佛教宣导的轮回转世的迷信思想。先秦诸子中,学者对冥界的看法,较有独特见解的,有儒、道、墨三家。
三家对后世的影响,又当以儒为首。儒家对于生死和鬼神的态度,见诸于《论语》、《礼记》及其他诸书,最能体现孔子思想的则为《论语》;道家认为天地万物都是一气之转变,气聚而生,气散而死。见于《列子》、《管子》、《庄子》;而墨家尊天明鬼,将鬼神与政教混为一体,成为政教之有力工具,非仅仅是纯粹的信仰而已。以墨子的观点看来,“鬼”的能力(力量、智慧)是大于众生的,且公正无私的,对于“鬼”只能恭敬事奉,而不能加以触犯。六朝以后所见鬼魂落魄相,在墨子的著作中是看不到的。
除了墨家典籍之外,较能看出上古人民对于鬼神的态度的,见诸载籍的有《左传》、《国语》、《鬼神之明》、《晏子》《战国策》、《吕氏春秋》、《楚辞》、《山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