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写字,但是我能用匕首切下那些会写字的人的手指。我知道人类心脏的位置,知道从那几根肋骨之间刺进去能要了一个人的命。当然,就算那个人不在我的旁边,我也能隔着五米用飞刀准确的插进他的喉咙里。”
“我在阴影下活了很久了,死在我手下的人并不比你手下的那些战士要少。如果你需要我打开藏宝物的箱子,或者刨开人的肠子取出里面的金币,我都会乐意去做的。”
“至于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原因也不复杂。我之前在一个领主家当帮工,我在那里学会了做杂货,就是现在我做的这些。他们待我不错,不过有一天我看到了夫人的那个首饰,我实在是无法拒绝它”
克雷斯说道这里,拿出了一枚镶嵌着宝石的别针,那是夫人们在宴会上胸口最漂亮的装饰品。拜伦也见过不少市面了,他可以肯定那颗小小的别针的价值肯定超过150第纳尔。
“我逃出了那里,沿途又靠着自己的本事活了下来。我来到了德赫瑞姆,听到了你正在招募人手的消息,而且我从一些熟人那里打听了一下,我想一个能够收买城里那些流氓的人应该也不会拒绝我。我来到你的营地里找了工作,干了快一个月了,我现在可以肯定,我的决定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