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而些混的好的往往都成了拥有不少资产的富农、小地主、店铺老板或是民兵的领队,他们在本地过着体面的生活,风光的讲述着自己过去的故事,评价诗人所说故事的细节和真伪,接受众人的称赞。
而在这其中,大个约翰则是最出名的。
向往常的那样,当这位富有的店主一出现,就会有一群人围住他,高举着酒杯嚷嚷着让他讲讲他和他老领袖的故事。
“拜伦大人身边第一个跟随他的就是我,嘿嘿,说实话我比他当佣兵还要早,那时他还什么都不懂呢。我们一起走遍卡拉迪亚的各个角落,从北方那寒冷的维吉亚雪原,到南方那一望无垠的青铜沙漠;从库吉特草原的香料市场,到帕拉汶港那回荡着海风的鱼摊;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比吟游诗人讲给你们的还要多得多。最初我们都穿着破烂的皮衣,而现在他穿着杰尔喀拉天鹅绒的袍子,而我嘛...也凑合的过去。”约翰擦拭着酒杯,说道这里的时候,他露出了一丝微笑,指了指自己那外衣底下的丝绸衬衣,那是东方来的好货,在整个叶瑞阁镇不超过十个人穿的起,而其中约翰和他老婆就占两个。
“真是难以想象,我听说了你跟随过拜伦男爵几年,不过你说的也太夸张了,该不会是吹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