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秦晓篆整整激动了好多天。
有一日,秦晓篆跟随羸炀师兄和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每逢战时,蒙恬将军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给始皇帝陛下。三人先是详细商谈了一会军情,蒙恬将军开始动笔在竹简上书写奏章。
当时,人们都是使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写写停停,停停蘸蘸,蒙恬将军颇有些厌烦。羸炀看在眼里,于是提议先出去打个猎放松一下,回来后再写不迟。蒙恬将军欣然同意,三人带好弓箭,飞身上马,随后带领几十名亲兵卫队来到野外。
这次打猎幸运的很,蒙恬将军首开战绩,弯弓搭箭射中了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他突然看见兔子尾巴在地上拖出了一道长长的血迹,心中不由地登时来了灵感。
蒙恬将军立即让亲兵剪下一些兔尾毛,带回营帐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怎么吸墨。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好,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过了几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让人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竟然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十分“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原来,石坑里的水中含有石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