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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德里克–罗斯,号称风城玫瑰,他拿到的那一年,场均25分,41个篮板,其中10个前场板,并且还有77个助攻。那一年他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把公牛带到东部决赛,虽然最后输给勒布朗、波什、韦德所组成的热火三巨头,但他在球迷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如果要找出几个词语来形容巅峰罗斯的打球风格,那必然是爆发、绝对速度、势不可挡,他经常一个人不依靠任何挡拆,从三分线开始加速直冲敌方内线,最后要么是高难度上篮,要么是暴力扣篮。
那时的他拥有绝对高傲的心气,即便那一年曾经有不少传言勒布朗可能会加入公牛,他也没有做出任何招揽的表示。
可几年之后,他遭遇伤病困扰,连续接受膝盖手术,沦落到靠老将底薪才能打球的地步,现在甚至成为交易‘添头’,想想真是令人不胜唏嘘。
但现在张峰告诉他,可以让他重回巅峰,他脸上的表情既震惊又渴望,还有些许怀疑,跟那时意气风发的他相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那我应该怎么做?”罗斯搓了搓手,十分紧张。
“不用急,慢慢来,我先教你一套快速恢复体力、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