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稿,看似普普通通毫不起眼,实则是一首藏头诗,每句首字连起来,谐音就是“吾恋贤王”,落款处则写着苏芙蓉的名讳。
苏若怜用脚趾头去想,都知道这么一首大胆无礼的示爱诗,落到一群适龄公子哥手里,会引起怎么样的哄闹和嘲笑。谁不喜欢奇闻轶事呢?哪怕再压制,这消息也会长了腿儿似的传遍全城。
有这样一首疯诗在前,再有贤王救命之恩在后,哪怕爹爹一万个舍不得,也要把苏芙蓉送进贤王府做妾。
不然怎么办呢?难道看着苏芙蓉一年年老死家中,因为名声太差连个上门女婿都招不来吗?贤王府的妾也是能上玉蝶的,不算辱没了苏芙蓉。
苏若怜想着想着,几乎要笑出声来。
她与贤王情投意合,只恨苏芙蓉碍在中间,现在先把苏芙蓉和嫁妆送进王府,等她将来进了门,如果苏芙蓉肯做小伏低,处处礼敬她这个正室,她也是能够宽容大方和平共处的。
就是不知道,苏芙蓉会不会直接气死?
不不不,她是舍不得让苏芙蓉直接死的,毕竟是叫了十几年的姐姐,怎么能走得太快?至少赏她一个偏院,再舍些残羹剩饭,岂不美哉?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