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言一行犹如上个世纪走出来的公爵,充满了极为吸引人的特质。
他很尊重女性,他不是没有交过女朋友。虽然那只有半年的时限。
艾伯特的第一位也是唯一的女朋友是他的大学同学,一位来自比利时的贵族姑娘。那姑娘性格可劲儿辣,倒追艾伯特三年,终将人拿下。不到半年主动分手。
分手的时候,她说:“艾伯特,你是个绅士。绅士到我大多数时候想揪着你的衣领给你几拳,虽然每次对着那张脸我都选择放弃。我的意思是说,你太他妈的绅士了,半年时间你只牵手、亲吻。我真怀疑你是个性冷淡。好吧,我想说的是,你不爱我。”
艾伯特那时才明白好感不等于爱情。
那个比利时姑娘追了艾伯特三年,性格独立自主,爽朗善良,符合艾伯特欣赏的女性形象。因为不排斥和以及的确有好感,他接受了那个姑娘的追求。可艾伯特不会对她产生欲望、占有欲和令人眩晕的甜蜜感。
这些跟书上描写的不一致,但艾伯特自认是个理智的人。他以为哪怕是爱情也不能令他失去冷静。结果就是被甩。
那时的艾伯特还年轻,虽然理智冷静却不够成熟。而今他明白真正的爱情,因此更为慎重。
艾伯特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