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不是雷厉风!而是她的亲生父亲!
从头到尾,她一直认定是雷厉风容不下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别人的,所以对她做那样残忍的事!
到头来,真相却突然告诉她,她错了,错得离谱!
“反对!这件事与本案无关,并不能妨碍证人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证人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是否作为证人:既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出身、成份、文化程度、财产状况、思想觉悟、表现好坏、社会地位等限制,也不受是否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影响,只要符合证人的条件,都可以作为证人!”原告律师提出反对。
“证人慕云龙曾对我当事人实施过绑架勒索的犯罪行为,此次与本案件也存在着重大嫌疑,案发当时只有我当事人和证人慕云龙,没有第三者可以证明慕云龙的证词是真实的,而我当事人仅是被目击她双手染血,再加上凶器上的指纹就断定她是杀人凶手,未免对我当事人不公!所以,我希望各位审判长能综合考虑证人证词的有效度!”
“被告律师反对无效,原告律师需提供证人犯罪行为的证据!”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