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这个电影我穿过 > 第14节
    1911年法国作家加斯东,勒鲁发表《歌剧魅影》,故事讲诉了一场发生在巴黎歌剧院的瑰丽奇诡的惊悚爱情故事,一名住在歌剧院里的“幽灵”爱上了新人女演员克里斯汀,不但暗中教她唱歌,还为了帮她获得女主角的位置,犯下了多起杀人案。
    这个故事后来被多次改编,在音乐剧与电影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年轻的陈观潮根据这个故事创作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部 剧本《戏院魅影》,为了迎合国内市场,以及国内群众,他对原剧做了大胆的改编,舞台换成了民国,歌剧换成了戏曲,而最大的改编是——魅影是个女人。
    这是一个魅影爱上了新人戏子陆云鹤,不但暗中教导他唱曲,还为了帮他获得男主角的位置,犯下了多起杀人案的故事。
    作为传奇名导自编自演的第一部 片子,最后的成绩不尽人意,不但改编内容受人诟病,两个主演的表现更加受人诟病,也许是因为受到的打击太大,所以陈观潮自此离开了电影圈,三年后才卷土重来,但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再演戏,而是转行当了导演。
    “我得到一个确切的消息,陈导打算重拍《戏院魅影》,”李博月倾身望着宁宁,眼睛里燃烧着野心的火焰,“魅影的人选有三个,你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个都是你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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