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长安纪实 > 分卷阅读5
    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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