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萝卜举着那一套五只的毛笔,给出了自己的想法儿,高氏一听,闺女说得很对哎,赶紧把目光看向丈夫。
金方业看着毛笔的眼神,也是熠熠发光的,做为文人,没人不想拥有一套绝世好笔,这一套笔,从软毫、兼毫到硬毫,都囊括了,确实是不易得的。
“爹,你喜欢就自己留着吧,咱们再去选别的。”金方业不用开口,刘英男就看得出他是有多舍不得了,那眼神里的喜欢和激动,完全瞒不住人。
“不用,不用,就它吧。”金方业却是赶紧把起身的刘英男给拦了下来,不让她再去库房拿东西了。
“君子有得有失,不可能所有的好东西,我都能据为已有,做人最忌讳的就是贪心,何况,那位算是我的半师半友,给出我舍不得放手的,也算是尽了我的心意。”
“再者,如果你再拿出别的物件,我还是一样舍不得,那时候又该如何呢?取舍是人这一辈子不停在做的事情,我希望自己能做个舍得出的君子。”
金方业说完了这话,就把毛笔用盒子仔细地收装好,然后把它拿在手上,半点不再犹豫地道:“我去见毅程兄了,如果有可能,我不回来用午饭,我打算请他用午膳。”
趁着爹爹整理衣冠的时候,刘英男叫了周辉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