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宛华那拍杀青戏呢。这一杀都杀两天了还没杀回来,郑启石也不乐意了,一边安排灯光道具一边骂骂咧咧的。
    于是这一上午就瞧程梓月的个人戏了。
    由于场次和服装的缘故,这场戏一下子从上次温明筝还是待字闺中的小姐,变成了后宫叱咤风云的温贵妃。程梓月头一次挑战这样的角色,而且是突然间的,不是从贵人到嫔到妃一点点演上去的。乍一戴上那沉沉的头冠,她的脖子都不知道怎么呆着了,就有种一歪头,脑袋就得滚下来砸了脚面的感觉。
    虽然合作过两次,也知道她的实力了,郑启石还是免不了对她不放心。她平时里就是个挺有女王气场的艺人。但她的气场过于凌厉,好似一把锋利的匕首。而温贵妃身上的气质,更像是气势磅礴的巨剑。虽无剑锋,杀伤力却更强。
    于是他就一直在那捧着剧本给她讲戏:“这个演贵妃啊,心里你一定得有个姿态:本宫是独一无二的。不能说是用眼光杀死别人。而是,众生在你眼里都很渺小。你是以一个很高的位置、很大的权力去看别人。你动一动手指尖,后宫就得震上一震。这个时候,温明筝是最得宠的,皇后都不能跟她比。这种宠冠六宫一定得演出来。”
    程梓月点点头,趁着还在上妆的时间,闭上眼睛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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