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的铜镜说出需求, 食物很快就会直接出现在房间门口, 我已经放了菜单在桌上。”
房间的布置斯塔克很熟悉,它与马灵珑在洛杉矶酒吧的卧室几乎一模一样, 只是这里的空间要比酒吧宽阔好几倍。
“你可真美。”斯塔克看着他的女孩儿由衷地说, 根本不在乎什么食物。
马灵珑一袭淡青色锦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 长衫刚好及地, 宽大裙幅逶迤身后, 使得她步态轻盈,十分柔美,跟平时雷厉风行的样子大相径庭。
“为什么要穿成这样?”斯塔克带着浓浓地笑意,似是有所误会, “看起来像婚纱,还好我带了七套西装,不,好像是十套,我有点记不清了,但其中一套正好是乳白色的,跟你这身非常相配。”
出发前一晚,斯塔克让哈皮.霍根替他将卧室里最昂贵的西装收进了专用行李箱,以及八块加起来有几千万美元的名牌手表和十几副限量款墨镜也一并放了进去。斯塔克光是衣服就用掉了三个大箱子,这其中还不包括鞋子与他的便携式盔甲等装备(没有洗漱用具)。斯塔克的老司机还很贴心地在每一个箱子里放上了两三盒的安全套,不同口味和大号尺寸,仿佛觉得自己的老板即将远赴不毛之地,连安全套都没得买。
事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