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连他都佩服。
他忘不掉,他想她。
从十二岁想到十五岁,那个瘦瘦小小的,总被他欺负得哭鼻子的女孩儿,再见面,他一眼就认出了她。
哪怕她已经不再像当初那么柔弱,哪怕她长了个子,变了样子。
他毅然决然的跑过去拉住她的手,唤出了隐匿在心中多年的名字,那个他在夜晚无数次在心中呼唤的名字:“冉冉……”
她如受惊吓般的抽出手,躲到母亲身后,连正眼都不肯给他一下。
她不肯原谅他曾经的伤害,亦无法理解他突如其来的讨好与关心,她无情的嘲笑他的想念,就像他总是顺着窗口偷偷往她的卧室里丢虫子,像他总是在她的课本上画乌龟,像他总是藏起她的作业被老师罚站,像他在她父亲去世后还要在窗外扮鬼吓她……
他总是那么讨厌,他简直逊毙了。
陆景尘“咯咯”的笑,明媚的阳光下少年英俊的面孔如斯干净,是啊,他逊毙了,被他找到了,她就再也逃不掉了。
就像每次她和他躲猫猫总是能被他轻而易举的抓到,无论躲到哪,他总是能准确的感应到她的位置,然后他以胜利者的姿态霸占她的糖果。
他从没说过其实是因为她身上的香草味道,他太熟悉,也太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