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票房分成,当成是刺激华纳的手段,伯恩明显妥协了,annie之前120万美元的片酬不作数了,沈铭提出的400万美元的片酬,伯恩应该会答应。
但沈铭从来没把票房分成当成是谈判的手段。
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求票房分成……在见识过安妮恐怖的票房号召力后,沈铭认为“票房分成”很合理。多出280万美元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在交税后,扣除公司分成,真正落在安妮手里的钱能有多少?
安妮也不缺这个钱急用,dior的代言费和《爱未眠》的片酬,就算她再怎么挥霍成性,即将要入账的酬劳也够她用一阵了。沈铭要给她谈票房分成,并不仅仅是为了收入,而是把基调定下,抬高安妮的话语权——作为一个华语女演员,好莱坞的肤色歧视毫不掩饰,安妮现在能演《梦中婚礼》,是因为导演的力荐,是因为自身与电影原著人设契合。
到了别的电影呢?
安妮是否还有这样的机会。
沈铭要给她定下一个基调:就像dior代言费的基调,安妮并不是廉价便宜的华语女演员,她不会因为是好莱坞电影,就放低自己去迎合片商!
“北美票房超过2亿美元,annie获得票房分成资格,2—2。5亿,ann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