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办了。
如果那个自杀者再有一些合乎情理的,大家都比较同情的悲惨经历,那么,说不定还能捐款捐物。
所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及生命性命安全的情况下无罪这一点就相当的重要了。
你自杀,或者说不论想干什么事情都可以,但是,你不能在别人的房子里面自杀,你做的事情不能影响到其他人。
这一点虽然看似不近人情,但其实是相当的符合法的标准的。
人人都讲情的话,法就不能够叫法了,直接叫人情多好。
还有,低于六岁的幼崽行为视为无罪,但可追究其父母这一点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条例。
因为六岁之前,幼崽的很多行径都可以归咎于其父母身上,但凡只要不是带着记忆重生的那种,言辞行径绝对会受到父母影响。
所以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追究其父母责任,自然也不算什么过错。
当然了,这三条其实只是最为粗略的一个基本准则,下面肯定还是会有很多其他的细则的。
这些就不是季越管的了,都是胡海这几十万年来自己慢慢琢磨出来的。
虽然不能百分百的保证一定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但的确已经算是相当完善的了。
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