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期望的人,怎能犯下讓人劈腿的罪? 我不敢接受這感情,我很辛苦掙扎,一直禱告祈求天主壓抑我的感情…他等我的回應等了一年,終於在過年前,他悲傷的說他不再等下去了…我鬆了一口氣,但我也極度悲傷,我開始懷疑起我人生努力奮鬥的價值跟目標,也覺得,人生好累…我發現,當我終於能對不會受慾望吸引,所有追求都覺得冷感時,我好像也對人生失去興趣…”
“你可以多多去從事運動,看書之類的活動啊,會有助於神經傳導物質在大腦裡的作用。”
“我有,一直都有,但我沒辦法只是從這些活動中找到真正的快樂。畢竟這些只是休閒活動吧…..”
我覺得自己說了廢話。如果做做運動,看看書,就能改變心情或人格特質,未免把大腦的神秘及人格的修為看得太廉價了。
當天下診後,我自己感到困擾。我發覺,好像什麼問題經仔細思考後,都很難有簡單的答案。隨性與縱慾的界限在哪裡? 適度克制與過度壓抑的界限又在哪裡? 我想這個答案不應該只是個道德標準,也不應該只是個法律議題,或許應該更宏觀的存在於每個人自己的價值觀,人生觀,及生活態度上。怎樣才是合理的生活? 如何才能快樂的生活? 如何在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