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薔薇下的刺(18禁)》(終) > 幫動保發聲──我的信件
記便處以重罰,可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增訂頒發檢舉獎金條文,可鼓勵全民一同愛護動物,落實當初法律設定之目標與成果。
    第二,增訂捕捉門檻。
    此門檻存在之用意,在於保護一些年幼老殘之動物。在英國,管制人員如同警察般受過訓練,擁有判斷動物是否有害的能力。如同人之法律有著不同的規定與處罰一般,動物們不該無罪遭殺。
    第三,將流浪動物TNR。
    TNR即所謂的捕捉、結紮、放回。與其不斷的殘殺流浪動物,不如有效的減少動物繁殖,減少殺害行為。台北市街貓TNR官民合作的效果十分良好,如此良政策應當拓展至全國。
    以上三點是動保團體最大訴求,動機單純而富愛心,懇求馬英九總統支持。
    敬祝    萬安
    」
    大家也可以整理一下,或者是改一下我這個版本寄出去。
    真的,花不了多少時間啦。
    原文PO於
    好了,回到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