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在小說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那麼現實中呢?
一個人要怎麼樣才會殺另一個人?
極致的恨?或是…其實什麼理由都不需要?
無論什麼原因,反正都與我無關…世界上任何事都與我無關。
普普通通的我,原以為勢必普普通通的過,又怎會想過別人的生死會與我有關?
我是一個極其平凡、普通、不起眼的小人物…對,不起眼…比這個的話,我自問不會輸給任何人…
我的外表:走在人群中,我就是背景,禁止進入的通道也未被阻止。
我的名字:十多年的在學時期裡,從未被老師提問過,一次也沒有。
我為人沒夢想、沒目標、沒主見、沒話說。
由小到大,從讀書到工作、現在人都三十歲了,我的一切都是我媽安排…讀什麼專業、到那裡工作,甚至穿什麼樣的衣服…全都是。
像我這種懶得跟人說話、又記不住人、連交朋友都覺得沒需要、身邊沒有一個可以交談對象的人,自然找不到女朋友…再說現今講求的是高富帥,可我卻全都相反;可沒關係~我沒打算找女朋友。
結果,我媽替我從大陸~在很偏很偏的山區農村裡,找了一個種田的~超級—會做家務的賤女人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