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是不可置信。
她见过舞台上的他,光芒四射,所有人的目光都追寻着他。
除去私下他在她面前的模样,她有时候会忽然恍神,她喜欢的程忱,究竟是什么模样呢?
是幼稚的,总爱掐她脸逗她的,是万众瞩目的,无论在哪儿都能发光的,是许多模样的。
只要是他的模样,她都喜欢啊。
可是,她的喜欢不足以抵抗一切,她在谩骂满天飞的那段时间,逐渐心生恐惧。
过年的时候,她喝了酒,醉醺醺地找到程忱的电话号码,说他坏,总爱逗她,还说他就会欺负自己。
说着说着,抱着手机就哭了起来。
喜欢,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会让人不自信,让人恍惚难过。
她有时候想,如果喜欢的不是程忱就好了,有时候又想,自己再优秀些就好了。
足以相配,才足以喜欢。
可程忱又否定了她,他在黑夜敲响她的窗,笑着说,我们私奔吧。
私奔这个词,需要很大的勇气。
他说的轻而易举,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足以喜欢,才足以相配。
求婚的时候,她跟着朋友去到游乐园。
突然,一只皮卡丘跳了出来,身体笨拙,跳了一支舞,很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