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来到公安局,满怀欣喜的想象那只肥猫能够喜欢我带来的猫粮的时候,却发现有的时候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我失望的原因倒并不是这只猫并不喜欢猫粮,而是因为这只猫不见了。
我记得警局里面有这么一个宠物领养所。
这个房间通常会关着一些在马路上捡到的宠物,这些宠物通常都是有主人的,但没有找到主人之前,又在公安局的宠物馆里面进行暂时的安放。
表面上听起来,这个做法不错,实际上在现实当中很少能够运用。
路上看见阿猫阿狗,也不过都是一些流浪的货色,根本就不会有主人来领养,公安局虽然会帮着人们寻找失踪的物品,但并不是宠物领养中心,所以这些流浪狗猫狗根本就不在计算的范围内。
再说了现在很多人们特别喜欢宠物,一旦丢了之后,就立刻贴上很多寻狗启事。
并且还清清楚楚的写着,如果能够把宠物归还的话,要奖励大量的金钱。
尤其一到夏天,秋天这个季节,外面可就热闹的很,到处都有一些找猫找狗。
前些日子,我所在的那个小区有这么一个人,就找到了一条金毛狗,还给了主人之后,居然获得了5000多块钱的奖励。